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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逾23万大学生面临就业

    日前,省人事厅方面的消息表明,2005年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31.6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23.6万人(师范类4.9万人,非师范类18.7万人)、中专毕业生8万人。在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山东省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并将对特困毕业生找工作重点推荐。


    省人事厅发布《关于做好2005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落实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更加宽松、和谐的环境。


    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山东省将努力构建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畅通渠道。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吸引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街道社区就业的优惠政策,使毕业生引得来、用得上、留得住。积极引导、组织毕业生到基层开展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活动。


    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老化的实际,我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选聘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有计划地充实农村中小学师资。


    中小企业接收毕业生必须签合同缴保险

 
    省人事厅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前毕业生多形式就业的新形势,研究制定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保障服务措施,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省人事厅明确提出,凡中小企业接收毕业生,必须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并及时为其办理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人事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特困毕业生找工作重点推荐


    今年,对暂时没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山东省要求各学校这些毕业生及时回生源地办理报到手续。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要认真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报到登记和跟踪服务,及时提供需求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尽快落实就业单位。


    对特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省人事厅要求,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重点推荐,妥善安置。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建设,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业实践锻炼,增强就业能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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