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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员持证上岗列出时间表

    山东保监局近日制定了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达标时间表,该时间表结合山东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体现了“三步走”的战略。按照具体要求,至2005年12月31日,各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持证率不得低于80%。


  据了解,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是保险公司必须贯彻执行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按照规定,保险营销员应当参加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获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后,经被代理保险公司审核,与被代理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或协议,并获得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而且保险营销员只能为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


  根据持证上岗达标时间表的要求,至2005年12月31日,各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持证率不得低于80%;至2006年6月30日,各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持证率不得低于90%。至2006年12月31日,各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持证率达到10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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