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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价格陷阱您别“踩”

    山东省物价部门今天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应警惕价格消费十大陷阱,防止上当受骗。


    虚假标价:如某饭店餐饮部在商品标价签上标明象鼻蚌价格每市斤78元,但顾客结账时却按每市斤200元结算,并且称其标价签标的是小象鼻蚌,以虚假标价误导消费者。


    两套价格:如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单欺诈消费者。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标价单,在结账时按价格高的标价单结算。某顾客点了12种炒菜,结算时发现其中有10种菜肴的价格高于点菜时所用的标价单所标的价格,最高的超出9元,最低的超出2元,共多收36元。


    模糊标价:某酒店在门口迎宾处以“特价烤鸭每只38元”进行价格宣传,实际却按48元结算。当消费者质问何为“特价”时,该酒店称每天前三位顾客才能享受“特价”。


    虚夸标价:如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用“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价格宣传。而实际其商品价格多数高于其他商家,误导消费者购买。


    虚假折扣:如某商店以“全场2折”的文字进行价格宣传,但消费者发现全场上百种商品中,只有2种商品按2折销售。


    模糊赠售:如某餐饮公司在经营场所打出“肥牛午市买一送一,晚市买二送一”的条幅,但未标明赠送商品的品名和数量。在顾客消费了一市斤肥牛后,仅赠送价值较低的一碟羊肉。


    隐蔽价格:如某百货公司采取“购物返A、B券”的手段促销,其中A券可当现金使用,但B券只能附等值人民币现钞才能使用,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误导消费者在店内循环消费。


    虚构原价:某百货商场降价销售某品牌服装,虚构原价3500元,现价590元。


    不履行价格承诺:某超市销售某品牌酸奶,向消费者承诺:凡购买5杯125克装酸奶,实行“特惠家庭装优惠20%”。原价6.20元,优惠后价格应是4.96元,但顾客结算时仍以原价结算。


    质价不符:如某机电产品商店将因有质量问题而返修的某品牌电冰箱按正品价格销售,质量与价格不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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