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就业再就业目标确定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与济南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06—2008年度就业与再就业目标责任书》。2006—2008年,济南市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9万人,其中,困难群体再就业达到2.4万人。另外,同期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万人,再就业培训5.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万人。
同时,结合济南市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列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的机遇,2006—2008年,我市将着力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和城乡一体化的就业管理服务制度,制定并出台相关政策。另外,加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并对以下人员进行专项帮扶:“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以及一户两代、夫妻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