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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重大建设项目就业评估制 扩大就业效应
今后,省级、市级、县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后,都要编制报送就业影响评估报告,并在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逐级报送对就业的影响情况。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据此开展针对性就业服务,以发挥重点建设项目扩大就业的规模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的规定,据此,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重大建设项目就业评估制度。”省就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就业影响评估报告将综合分析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对就业的正、负面影响,用工需求量、职业技能需求、吸纳人员类别等情况,以及对就业服务的需求等,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有的放矢。各级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后,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确定后1个月内,将就业影响评估报告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报送。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在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后,与用工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把相关就业信息纳入岗位信息库,与求职信息库进行匹配和对接,同时,根据项目需要,组织专场招聘会进行集中招聘。

    项目开工前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优惠政策,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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