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会被如影随形地“追踪”,这是管理方法的创新还是侵犯员工权益?面对电信商极力推广和企业的开始尝试,你认为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这种监控不实用
李虹(保险公司业务员):如果公司用“定位之星”来对我们进行工作上的监控,我不会同意的,这会让我有被侵犯的感觉。公司应该用制度来考核我们,不必用监控手段来控制我们。
这种监控是不实用的,像我们整天在外面跑的,哪能在工作时间完全严格地把公事私事分开呢?我们的工作时间不是正常的八小时工作范围,如果公司监控我们,难免不侵犯我们的隐私,再说我只要有业务拿回来,也不是非要在工作时间内上班。有时我们在工作时间之外还会和客户有应酬,常常在正常下班时间去拜访客户,那公司还要24小时都对我们实行监控不成。
会起反作用
张含啸(华福传播公司总经理):我认为现在企业管理是用不上“定位之星”的。因为企业的管理与制度有关,不是靠监控能管理好的。对工作勤奋自觉的员工来说,如果公司对他们实行监控,反而起了反作用,会让他们与公司之间产生隔阂;对工作不自觉的员工来说,监控也不管用。
要有分寸
朱政(安徽中天恒律师事物所):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在工作时间内能否对员工进行监控。但我个人理解为公司如果使用“定位之星”在工作时间内对员工进行监控,实际上是一种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在工作时间内对员工是否遵守纪律的一种考核。但是也要注意不要侵入员工的私人空间,例如以前曾有一家公司在女员工的厕所安摄像机,结果被员工告上法庭,被法院判决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
上班监控未尝不可
杨皖(合肥中院民三庭副庭长):我个人对此的理解是,公司有权了解员工上班时间在干什么,但是不能涉入到员工的私人领域里去。在上班时间里,如果公司对员工用“定位之星”进行监控,特别是对在外跑动业务的,可能要了解他是否在工作,也便于好联系,由此也未尝不可。作为一种经营活动的管理。只是在工作期间相应的范围内,便于了解员工的工作状态,使用这种“定位之星”对员工进行监控应该是可以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