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过后,各地人才市场进入了招聘、求职的高峰,以合肥市人才市场为例,今年一季度该市场共举办人才招聘会34场,共有4400多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10.2万人次入场应聘,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增长。求职者普遍感受到就业压力大、工作难找,一些求职者为竞争有限的工作岗位,往往迁就用人单位的苛刻要求,为此,就业指导专家提醒广大求职者警惕以下六类合同“陷阱”。
一是“单方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求职者应当谨慎签约。
二是“押金合同”。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求职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求职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求职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三是“幕后合同”。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同时根本不与求职者协商,也不向求职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求职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四是“性命合同”。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求职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五是“包身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加扣下求职者人事档案相要挟。劳动部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六是“备份合同”。为了逃避劳动部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求职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维权的依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