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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为什么难签订

    我国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由此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应该说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十分明显,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易于避免和解决劳动纠纷。而近10年来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情况如何呢?从我市本次专项专项执法检查结果来看,检查所涉及的29.4万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2003年安徽省共审理劳动争议案件3000余起,其中涉及劳动合同问题的就超过了1/3。

    
    实践中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不理想的原因,首先是认识问题,许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未认识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第二是诚信问题,一些用人单位以订立劳动合同后跳槽就不方便了;第三是经济利益问题,许多用人单位认为订立劳动合同后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增加了用人成本;而许多劳动者宁愿实际收入多一点,不原订立劳动合同;第四是就业形势问题,由于目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处于弱势的劳动者首要解决的是就业问题,而一些用人单位就利用强势地位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第五是政策问题,与农民工有关的劳动保障政策目前还不完善。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使劳动关系达到和谐稳定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呢?一是加强普法宣传的力度。二是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三是加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使守法者获得荣誉,得到社会肯定。四是完善劳动保障政策。五是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改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强弱对比,从而实现劳动关系的实际公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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