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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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行为产生的条件主要是:其一,委托单位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因为只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人事管理自主权,才有可能产生和提出委托代理要求;其二,委托方采用现代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更直接地与市场机制配置人才资源的方式相联系和衔接,否则,如果用人单位仍沿用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人才仍然是单位所有、部门所有,是难以提出人事委托代理需求的;其三,从事人事代理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具备较高的人事咨询服务素质和资质;其四,涉及人事代理行为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体系较为完善。其中,人事代理产生的基础性条件就是原有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的人事管理职能具有可分离性。
人事代理的作用可以概括为:
1.人事代理有利于促进企业人事管理事务的社会化。一些不属于企业人事管理的社会事务,如档案管理、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离退休管理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各个方面的体制改革,这些事务必须社会化,以减少企业负担。
2.人事代理有利于促进人事管理事务的专业化。企业的所有的活动都要求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高的收益,人事代理通过专业化的、优质的人事事务服务,满足了在竞争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有些人事事务如果由企业自己承担,远不及由专门人事代理机构承担成本低、效果好。
3.人事代理有利于企业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发展人事代理,将有利于企业形成科学的、较为规范的现代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代理的种类因分类标准不同而有所区别,从人事代理的对象看,可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从代理的业务范围看,有以档案为基础的代理和不以档案为基础的代理;从代理的形式看,可以分为单项代理、多项代理或全权人理;从人事代理的内容和实际操作角度可划分以人事档案管理为依托的基础性代理、以人才中介为基础的服务代理、以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为基础的公共人事事务代理。
目前人事代理制度已在全国各地普遍推行,受到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广泛欢迎。人事代理由保障人才流动的人事档案管理起步,逐步拓展代理范围,人事代理已涵盖了各种所有制的用人单位,既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无主管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也涉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代理的功能既包括了与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代理业务,也涵盖了与人才中介服务有关的代理和人事诊断、人事咨询、人事规划、人事设计等顾问形式的代理,并呈现不断走向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的良好发展趋势。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