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受“照顾”
今后,在合肥市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部分高校毕业生,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缴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合肥市物价局日前出台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民工创业有关价格政策,鼓励全民创业,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
据了解,自7月起,高校应届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在合肥市就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高校等就业服务机构将免收招聘会门票(求职卡)、求职登记费、介绍成功(个人被荐成功)服务费、人才推荐费、人才网络推荐费、网上发布费和查询信息费。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