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本科学历 2005年法官要“下课”
明年元旦,新修改的《法官法》就要实施,该法从学历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对法官任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贯彻新修改的《法官法》,近日,杭州市中级法院规定,“到2005年,45岁以下的中青年法官必须全部达到本科学历,达不到的调离审判岗位。”
目前,杭州市中级法院已全面推行法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抓好“专升本”教育、鼓励法官攻读研究生、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还加大对法官的培训力度,并建立培训档案,使法官培训与法官考核、任用挂钩,形成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培养一批高层次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
此外,市中级法院对明年的法官任职作了相应的要求:除必须符合新修改的《法官法》规定的条件外,初任法官(即书记员升助理审判员)必须具备已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统考证书或杭州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相关考核证书、有一篇以上法学论文公开发表等条件;而助理审判员升审判员则必须有两篇以上法学论文公开发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