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拒绝平庸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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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有一套健全的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早在1996年底,县委就出台了调整违纪或不称职干部职务的规定,之后又明确县管干部如有10种不称职表现之一的,要列入组织处理和调整范围。今年7月,这个县在浙江省又率先施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制度。几年来,宁海县委定期采取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实绩考核等办法,广泛听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征求人大、政协及有关民主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允许拟降免对象提出申辩。据统计,宁海被降免的53名领导干部中,有26人被免职,11人被降职,16人改任非领导职务。被处置的50名县级机关和镇乡一般干部中,有3人被辞退,2人待岗,14人被诫勉,31人受到重点批评。
宁海对被调整的干部力求做到能岗相适,充分发挥其作用。几年来,有9名不具备担任正职领导才能、难以驾驭全局的干部,被免去正职职务改任副职,分管一个方面工作;15名工作能力弱、原则性差、个人主义严重的干部,被免去现职调离原岗位,改任一般干部;29名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导致工作失职或工作力不从心、身体状况差的干部,被安排在中层岗位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宁海还对降级免职的干部实行跟踪管理,继续给予关心帮助,鼓励他们振作精神。被降免的县管干部中,已有4人被重新提拔到领导岗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