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探索“低门槛、全覆盖”养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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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慧亚是浙江温州正泰集团交流接触器公司的一名装配工。这位来自台州三门县六敖镇十八庄村的“打工妹”,在写给父母的信中开心地说:“虽然在外打工,我也能参加养老保险,老了就有保障了。”在浙江,已有537万人加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其中,有超过一半的人是像潘慧亚这样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
浙江的经济结构中,非公有制经济占有相当比例。据统计,在浙江省工业经济中,非国有经济的产值比重从1978年的38.7%上升到现在的95%以上。“这样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浙江必须要创新社会保障体系。”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韩春根说。
据介绍,目前,浙江省养老保险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覆盖面已达到98%,而在城镇各类企业中的覆盖面也已达到67%,在全国名列前茅。
早在1998年,浙江省就制定实施了一个领先于全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要求城镇各类企业的职工、外资企业的中方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都参加养老保险体系。所谓的城镇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合作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这几乎把浙江省所有城镇企业的职工都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非公有制企业来说,给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是笔很大的开支,因此有些企业以自己是乡镇企业为由,不愿加入。的确,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行养老保险,是个新课题。首先难在如果按照正常的标准来征缴费用的话,对一些非公有制企业来说,可能接受不了。“浙江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上,采取了很多创新的方法。”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潘忠弟说,其中,去年出台的对城镇企业参保人实行“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办法,就是探索之一。所谓的“低门槛准入”,就是实行低于正常水平的缴费标准。而根据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在允许适当降低企业缴费比例的同时,也相应地降低了这些企业职工个人账户建账标准和退休后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水平。
在“低门槛、全覆盖”目标的实施中,浙江省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对不同县市分步推进。该省规定,经济发达的26个县市通过一到两年实行养老保险在城镇企业中全面覆盖;对基金收支困难的13个县市,通过省级调剂金和县市财政转移支付相结合,通过养老保险扩面及多渠道筹集,用3到5年的时间实行基金收支平衡,基本实现城镇企业全员参保;对经济较发达地区,则在两到三年的时间内实现全面覆盖。为了确保目标的实施,浙江省在落实方法上进行了探索。2000年,浙江省提出县(市)政府要对本地的养老保险工作负全责,成立由县(市)长任组长的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把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
目前,浙江省城镇养老保险基本框架已经确立,不仅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面在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也在增强。浙江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位居全国前茅,也是全国无历史拖欠的8个省市区之一。有关专家认为,浙江的养老保险体系已经领先于全国。而不久后,这个省还将把养老保险的面扩大,包括所有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