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外贸中介服务办法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外贸出口,降低“非典”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力推动杭州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近日,市外经贸局制定出台了开展外贸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建立外贸中介服务机构,帮助已取得外贸经营权的中小企业尽快开展进出口业务,积极培育、壮大我市外贸经营主体队伍。
2002年,我市共有对外经营权的外贸企业1034家,但有出口实绩的企业仅占总数的45%,而没有出口实绩的却占了企业总数的55%;这些已取得外贸经营权却没有出口实绩的中小企业面临的共同问题是:一是缺乏人才,难以开展外贸业务操作;二是出口量少,建立外销员队伍经营成本太高;三是企业缺乏信息,短时间内难以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客户、树立信誉。
为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解决外贸出口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市外经贸局和市进出口商会研究制定了开展外贸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建立外贸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以现有专业外贸公司为依托,利用外贸公司的人才优势和流通渠道开展代理出口服务,向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中小企业提供外贸业务咨询、洽谈、签约、商检、运输、保险、结汇等各项服务工作,并为中小企业培养有关外贸业务人员。中介服务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市财政将对有关中介服务费用给予政策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