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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企业工资指导线平均比去年增长12%

    结合浙江省2002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03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经综合分析,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制定了浙江省2003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平均工资比去年增长12%。如果根据浙江省2002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6367元来计算,今年浙江省职工的平均工资将达到18831元。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内容包括当年本市宏观经济目标的信息以及工资增长水平的基准线、预警线和下线。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企业工资的调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对照这三条线来进行工资增长水平的决策。


    此次发布的2003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三条线”分别为: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12%,适用于生产正常发展、经济效益有所增长的企业,这些企业可参照基准线并在国家宏观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安排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平均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17%,适用于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这些企业可以在基准线和预警线之间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平均工资增长下线——零增长或负增长,这条线基本用于经济效益较差或亏损的企业,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此外,为了控制过高收入,企业2002年在岗职工人均工资超过浙江省2002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6367元3倍的企业,增长率应控制在3%以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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