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人事关系开始办理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获悉,该中心目前已开始办理2004届毕业生人事关系接收工作。
该中心的人事代理单位在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后,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持就业协议书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鉴证。此后,毕业生的档案管理、进杭落户、户籍管理、党组织关系管理、驾驶员安全组管理、职称初定、转正定级、出国政审等手续就由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为代理单位办理。
对于没有在该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要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可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公章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之后即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并享受省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其他人事服务。由于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参加人事代理的单位,在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时,可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出具委托书,委托省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毕业生的个人人事关系。
据介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大专非长线专业毕业生,省人才交流中心将给予办理进杭落户手续。而大专长线专业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省人才交流中心将为其办理人事关系的接收,并根据杭州市的相关政策协助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大专长线专业毕业生是指:文秘类、艺术(文艺、音乐、舞蹈)类、财会(会计电算化)类、传媒(新闻、广告、美术)类、法律类、管理类(除企业管理、工商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外)、金融(保险)类、英语专业、临床医学、装潢设计以及中小学、幼儿教育等。
毕业生可前往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的,可拨打人事关系接收咨询电话(0571-88394477和88395125)询问有关事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