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将每年培养技能型人才70万人左右,到2010年,全省技术工人的总量由目前的343万人增加到700万人,初级、中级与高级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45∶15。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政策鼓励提高技术工人的技能素质,壮大技工队伍。
学校开足马力“生产”技术工人
技术学校、高职院校将成为生产技术工人的主力军。政策规定,从今年起到2010年,各地要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占高中段招生数的比例、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占高校招生总数的比例将超过50%。各地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应低于20%,其中用于职业学校和高技能培训基地专业设备投入的比例将不低于50%。
职业教育机构还要与企业建立联合关系,通过产教结合和依靠企业办职业教育的育人新机制,开展订单式培养、建立教学车间、教学工厂等形式。另外,我省还将在5年内建立100个集教学、科研、生产和职业技能培训“四位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各级重点技校要根据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开设1-3个高级工专业。
企业中也要推广技能考核鉴定。企业每年进行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将不少于技术工人总数的20%。高级技师每月享受300元津贴
政策规定,企业聘任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将享受对应的技术等级津贴。技术等级津贴的指导标准是:中级工、高级工每月80元和15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月200元和300元。
浙江省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校)学制教育开展高级技工培训在异地招收的学员,培训毕业并通过考核取得国家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在本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将可以把户口迁往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法居住地落户。技术工人的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全省还要指导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并向生产、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倾斜。对企业紧缺的高级技师,可延长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65岁。
企业关键工种、关键岗位的首席工人、首席技师等将享受相应待遇。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省级一类技能大赛中取得前8名的选手可破格晋升为技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