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今年财政目标513亿
近日召开的湖南省财税工作会议透露:2004年,我省财政目标任务为513.61亿元,同口径增长1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71.74亿元,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营业税)201.75亿元,上划中央所得税40.12亿元。省领导周伯华、于幼军在会上要求,通过加快“三化”进程,增强财政增长后劲,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会议确定,今年的财政工作将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培植壮大财源;进一步清理和完善现行的财税法规和政策体系,清理规范涉及企业和农民的收费项目,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财税环境;突出支持优势产业和重点园区的发展;改进财政资金的投放方式,采取技改贴息、研发项目补助和奖励等办法,引导和集聚社会资金对产业发展的投入;积极稳妥地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进一步调动各级理财的积极性;切实抓好“三农”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取消除烟叶等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水果、茶叶、水产品、原木四个全国统一品目改征农业税,把农业税平均税率从目前的7%下调到6%;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包括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
周伯华、于幼军强调,各级财税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湖南省经济建设服务,特别是为“三化”服务。要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规范收支行为。今后,预算一经确定,除不可预见因素影响,且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重大项目外,各级财政一律不得受理和追加新增的一般性预算支出。确需安排的也只能放到编制下年度预算时统筹考虑。省委、省政府一律不再直接受理和批转省直各单位以及各市州向省财政厅要钱的报告,省财政一律不再直接受理和上报市县有关部门的要钱报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