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定级职称初定5月开始办理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初定工作将从5月份开始。凡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具有相应学历,达到应有工作年限的在职工作人员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在无主管部门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科研机构)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且档案在省人才中心代管的都可办理职称初定手续。
职称初定具有严格的工作年限要求:大专、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初定员级;大专员级工作满两年、中专员级工作满四年、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初定助理级;获硕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的,经考察合格,可直接初定为中级职称。符合学历及工作年限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初定手续,若错过该年评定机会,需到下一年才能补办手续,这样会影响更高一级职称的取得时间,因此,省人才中心提醒凡符合评定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办理评定手续。
同时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还为毕业满一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由于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一般在工作满一年时办理,其时效性较强,该手续涉及毕业生干部身份的认定,对日后发展将起一定作用,事关大中专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省人才交流中心提醒2003届毕业生及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该手续与职称初定手续同时进行,较为方便。凡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可统一到该中心领取相关材料。有关单位应及时为毕业生出具工作证明及鉴定材料,毕业生个人也应及时申请,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不明事宜,可咨询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人事档案管理部,电话:88397127、8839445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