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居民财产性收入全国第一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浙江人在理财上收入颇丰。除了日常的储蓄存款外,企业入股、股票和国债等有价证券、分红型保险、外汇市场、房产等投资,都成为居民以钱生钱的途径。
据浙江省城调队统计,2005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553元,增长44%。在全国31个省市中居全国第一。出租房屋收入成为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人均294元,增长51%;占财产性收入的53.2%,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人均股息红利收入124元,增长65%;占财产性收入的22.4%,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排在第二位的是福建省,人均448元;云南省居第三位,人均428元。排在前五位的还有广东和上海,分别为417元和2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