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十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于18日-19日举行。这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开拓奋进,扎实推进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全会递补戴国华、郁伟年、周光耀等3名市委候补委员为市委委员。
全会充分肯定宁波市委十届五次全会以来市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全市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实现了“十一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全会透露,预计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可增长13%左右,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地方收入分别增长20%和18%左右,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
构建和谐 宁波要争前列
全会对宁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全会提出,切实把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努力使宁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宁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是:力争到2020年,全市经济更加发达、法制更加完备、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安定、生态更加优良、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使宁波成为社会和谐程度较高的城市;争取到2010年,统筹协调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民主法治的制度体系比较完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先进健康的和谐文化繁荣发展,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更加巩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效明显,全面小康的发展目标率先实现。
突出重点 为群众解忧难
全会强调,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效体现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上,体现在实现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
要改革创新,增强开拓性,创造性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促进社会和谐的长效机制。要全力共建,增强实效性,汇聚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使和谐理念深入人心、和谐精神广为弘扬、和谐创建家喻户晓,努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