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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要建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库

    记者从浙江省劳动监察总队了解到,今后3年,浙江省将建立涵盖全省各类企业的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库,每个用工单位的诚信记录都可以在这个档案库中找到。


提供虚假数据最高处罚2万元


    据了解,这个数据库里的数据都是由单位自行提供。浙江省劳动监察总队诚信档案科的陈伟介绍,用人单位在递交书面审查信息时,要求上报的信息比较全面,用人单位很难作假。比如说,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每周单休,每天工作8小时”,这样的工作时间就会涉及到加班工资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提交的工资单上没有反映出加班费的情况,那么这家单位就有提供虚假信息的嫌疑。


    另外,今年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对于A级诚信单位和失信单位的书面审查信息将进行重点核实。对于拒不参加书面审查或报送虚假书面审查信息的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可处以二千元到二万元的罚款。


信用C级单位将被重点监控


    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除了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其授牌授证、公告表彰外,这些单位还将免于日常巡查,并享受劳动部门提供的免费培训等奖励。


    信用B级单位,劳动部门将积极帮助其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争取尽快达到诚信A级标准。


    而信用C级单位,劳动部门不仅将要求其限期改正,对于整改不力的C级单位和失信单位,还将向社会公布名单,并将其作为重点监察单位予以监控。如果是连续两年被定级为失信单位的,将提请工商行政部门实施企业年检缓检措施。


    陈伟说,以前是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再进行处理。建立诚信档案库后,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更主动了,对于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分类管理,用人不规范的单位将被重点管理。


单位审查信息每年6—10月上报


    今后每年6-10月,各地应按月上报已参加书面审查用人单位的诚信档案信息。各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还将每季度把上一季度本地区情况统一填写《劳动保障失信行为公示申报表》上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用人单位的信息经审定后分别在省劳动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用浙江”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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