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新政力引海外高层次人才
引进的对象是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宁波市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人才。
列入宁波市引进计划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可享受六方面政策,其中包括:一次性给予引进人才100万元的创新创业经费资助;对随同引进、经认定为海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的,每增加1人,给予团队20万元资助,资助总额最高为100万元;对特别优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团队,根据具体情况,可实行一事一议,给予重点资助;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的科研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海外高层次人才纳入宁波市各级政府各类人才住房保障范围;妥善安排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工作,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每月按当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最长为3年,子女就学给予优先解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