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期满可申请职称初定
评职称对于工作多年的人来说并不陌生,但对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毕业生来说却常常是一知半解。毕业生何时可以初次任定专业技术资格?任定有哪些程序及相关政策要求?日前,江苏省人事厅职称处有关人士就此作出解释。
据介绍,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均可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初次任定。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且本人所学专业同初定资格系列对口。否则须通过评委会或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确定其专业技术资格。
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文件,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具体规定为: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资格;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初定为“助师”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师”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毕业生将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可合格后方可初定,任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将存入个人档案。人事专家指出,人事部门要求,所有单位都应对见习期满或工作两年后的毕业生进行专业技术资格初定,遇到对职称政策不熟悉的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个人名义向单位人事部门申请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