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院费报销封顶线已达10万元
日前,江苏省劳动保障厅下达要求,今年下半年江苏省要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的报销水平,各地住院费用报销的封顶线要全面达到6万元以上;符合政策规定的医药费报销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劳动者失业后若不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参加居民医保。
而在这些待遇上,苏州都已走在全省前列。从2006年,居民医保开始推行时,苏州的居民医保的住院费报销封顶线就已定在了10万元;在筹资标准不变的情况下,从今年4月1日起,苏州市居民医保10万元以内住院医疗费结付比例,又由原来的50%~70%提高到60%~80%;同时,将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精神病也增补列入门诊特定项目,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虽然待遇再次提高,但2008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仍为每人每年550元,其中老年居民个人按200元的标准缴纳,财政按3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失业人员和2007年1月1日后户籍迁入苏州市市区的老年居民按550元的标准由个人全额缴纳;持有《苏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苏州市区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济领取证》、《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苏州市三无对象救助证》、《苏州市农村五保户供养证》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重症残疾人员,还可凭有效证件申请免缴当年度居民医保费,由苏州市财政全额补助。同时,苏州市市区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也可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