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失业可领失业金啦
农民工在城里失业将享受保险待遇,可以按月领取失业金。这是继外来工平等参加城镇养老保险之后,南京市敞开的又一扇大门。
从5月起,南京市将实施《失业保险办法》。办法规定,无论劳动者户口在何地,只要个人及所在单位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足额缴费的,个人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以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金标准不得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
至于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将根据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每满1年可享受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的门诊医疗费是其领取的失业金的10%,按月发放。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范围,核报一半,但最高不得超过应享受失业保险的4倍。
此外,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符合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标准是本市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的2/3,领取时间不超过12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