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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 产假工资



新劳动法 产假工资


    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可停发其工资,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何企业没有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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