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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庆不加班—在珠三角看劳动合同法执行



      在媒体工作的钟女士平日工作繁忙,趁节假日把爱车送回4S店维修保养是她多年的习惯。可今年,这个惯例必须改了:节前好几天,她便收到维修店短信告知:“广本天河店温馨提示:我店10月1日至3日放假三天,暂停售后维修业务,请谅解。”




“今年中秋节放假时我就发现,好多店铺关门过节,甚至一些餐饮店也休市。我们一家人跑了几家原来经常光顾的农家餐厅,竟然都吃了闭门羹,看门人都说老板回家过节了。还好,国庆节前就收到多家老商户的短信提醒节日放假,有事请提前办理。”国庆当日,钟女士发现,自家小区附近的美容院、发廊也贴出了1日至3日休市的通告。


 


这个国庆长假,在珠三角,不仅部分服务业休业,相当部分工厂也索性停止已经实行了20多年的加班。记者调查发现,让老板们“放慢脚步”的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在10月1日、2日、3日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9月29日、30日和10月4日、5日4个公休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能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台商张荣光到东莞投资办鞋厂已有20多年了,在他的记忆里,工厂里的鞋机一年365天没有停机日。但今年国庆他给员工放了假。“本来今年鞋业就遭遇寒冬,原材料成本上涨已挤占了相当大的利润空间,节日加班还需支付3倍工资,工厂现有600名员工,加班工资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干脆关门休息。”张荣光说。


 


虽然节假日不能开工,但张荣光还是感到,保障劳动权益支付的成本不断增高是件好事。“过去,普通节假日员工加班,报酬只是加个菜,过年也不过是发个利市包。现在加班要发2倍、3倍工资,虽然企业的成本提高了,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在是应该的。”




在张荣光的鞋厂里,不加班的员工们有的选择了就地深度游,有的则索性买了火车票回老家探亲。员工蒋小兰说:“今年国庆不加班,感觉真好,虽然少赚点加班费,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休息好几天了!人活着,总不能只为了赚钱吧。”




在广州做灯饰零售生意的老板娘伍女士,20多年来没有认认真真休过一次节日假,只要店铺开着,她就必须和店员一起守着。伍女士今年下定决心:休市三天,员工老板都放心过节,全家外出旅游。伍女士说,希望政府把劳动合同法真正抓严管好。放假休市对整体营业额影响不会太大,因为该买灯的人,他是一定会买的,不过是改到节前节后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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