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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鉴定管理工作



工伤保险

概念与常识


何为工伤?

工伤是职业伤害的简称,职业伤害包括工业事故伤亡和职业病。职业伤害是由生产工作环境中的不安全或危险因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最初工伤不包括职业病,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将职业病纳入工伤范畴。


何为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在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工作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遭受意外伤害,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医疗救治、职业康复、经济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因工伤死亡的,对其遗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对工伤保险有哪些政策规定?

建国初期, 我国政府于195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建立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对实施范围、工伤认定、职业病、工伤鉴定、待遇项目和标准等作了规定。1958、1978年对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党的14届3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了"普遍建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工伤保险作了原则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保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为工伤职工提供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劳动部于1996年8月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对实施范围、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等作了原则规定。同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这些是目前处理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遵循的原则

工伤保险遵循的原则是:(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10)集中管理原则。

何谓无责任补偿?

无责任补偿,也称为无过失补偿。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除本人犯罪或严重失职外),受职业伤害者都应无条件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就是说,即使劳动者负有事故责任,也要给于他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为什么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

工伤保险之所以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原因有三条:首先,工伤事故是意外发生的。每个劳动者都会在生产、工作时力求确保自身安全,没有人愿意自己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说,发生工伤事故都是意外的,所以工伤事故也被称?quot;意外伤害事故"。其次,无责任补偿原则消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无责任补偿原则使所有劳动者了解到,即使不幸发生了工伤,生活也是有保障的,这样会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第三,工伤保险是所有社会保险项目中享受条件最低、待遇水平最高的。正是由于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较高,所以企业为此而缴纳的费用也较多,这会促使企业注意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为何工伤保险实行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职工个人不负担工伤保险费,这 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的重要区别。这是因为劳动者为企业创造了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存在职业伤害带来的损失。所以,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受到职业伤害, 企业应对这种职业伤害给予经济补偿,这已经成为国际惯例。


为何工伤保险要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 ?

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是我国的社会制度决定的,也是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之一。 其目的是为了达到企业和职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重视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从而减少工伤保险费用的支出;同时工伤保险基金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为改善生产条件,加大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力度提供资金支持。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有:(1)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实施范围由国有企业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工伤范围扩大到生产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工作紧张猝死和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2)由企业保险变为社会保险,通过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和实行社会化 管理;实现社会工伤保险制度。(3)建立工伤预防机制,企业按照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运用费率杠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4)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提高工伤死亡待遇,确定医疗期限和待遇,工伤待遇依据评残等级发放,工伤待遇随物价变动而调整等。


什么是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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