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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几招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



    一、“末尾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副司长董平日前表示,很多单位和企业采用的“末尾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中企业解除合同的情形中没有包括“末尾淘汰制”。  


     二、试用期单位不给买保险是否合适?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使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三、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在员工转正以后,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不和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四、强令员工根据新法重签合同属违法。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劳动者,重签合同并非贯彻新法所必须,企业以“迎接新法”为由未征得员工同意就强令重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五、哪些劳动者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与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相比,此法的保护范围缩小了。2008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将正式生效。这部讨论中出现了重大分歧,而在2007年6月“黑砖窑”时间后加速通过的法律,被看作是弱势劳动者的福音,以及消灭血汗工厂、捍卫社会公平的利器。但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立法者最希望保护的人群,极有可能被排斥在这部法律的门外。在此,南方周末列举数种不被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职业,它们中,有的是主体不适用于该法,有的虽然在法律上属于被保护范围,实际却得不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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