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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如何规定病假,工资如何算



劳动法如何规定病假,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如何规定病假?需要有医院的证明才可以申请病假吗?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谢谢!


  中顾网律师解答:


  关于劳动法如何规定病假的问题似乎没具体的规定,不过在下面的文件中有相应的规定你可以看一下。


  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时间有以下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以上是对连续病休时间的规定,累计病休时间的规定是:


  第四条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法如何规定病假的相关法律:


  目前各地均规定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但病假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各地并不—致,一般分为四类:


  第—类是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定的比例支付,以劳动部和上海的规定为代表。在这一模式下,有关病假工资的计算,其公式为:工资基数X支付比例X病假时间。从该公式可以看出,病假工资计算关键是工资基数和支付比例的确定。对于工资基数,依照劳动部规定,病假工资以本人的工资为计算基数。上海②则允许通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病假工资基数;没有约定,该计算基数就应当是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且该基数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对于支付比例,劳动部按本人连续:工龄来确定支付比例,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上海也按此支付,部分地区在工龄和比例关系上略有区别,如黑龙江等。


  第二类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按一定比例支付,例如深圳:就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病伤假期工资。陕西则规定医疗期内病假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


  第三类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北京就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江苏、浙江、安徽、广东也允许通过劳动合同约定病假工资。


  第四类是按企业规章制度支付,江苏、浙江都允许通过规章制度规定病假工资发放办法。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劳动部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各地均执行此规定。由于病假工资过高可能对正常工作的员工不公平,产生消极影响,部分地区允许对病假工资封顶,如上海允许企业可以按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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