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与员工签分类劳动合同
如何应对和消减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不利影响,进而鼓励企业发展?昨日,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和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共同出台指导意见,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分类劳动合同,通过轮岗培训、安排年休和协商薪酬等方式,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
根据意见,我省劳动保障部门近期将制定适合各类用工特点的劳动合同范本供用人单位参考使用,以此旨在保障各种分类用工企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其中包括对于建筑业完成一定工量的,可指导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餐饮服务等不满三个月用工的,可指导签订简易劳动合同;对于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用工,可指导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对于临时性、短期性、替代性等岗位的用工,可指导企业选择直接用工或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
与此同时,我省劳动保障部门还将简化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方便企业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工时制度。
此外,针对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还可以通过缩短工时、轮岗休息、适时安排休年假、轮岗培训、协商薪酬等办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劳动部门要求企业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