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六成职工签集体合同
9月1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外公布:到2008年,力争全国集体合同覆盖职工达到6成以上,平等协商机制更加完善,集体合同履约率普遍提高,实效性更加明显。
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签订集体合同67.29万份,覆盖企业121.4万个,覆盖职工1.035亿人,但是全国仍有一半以上的企业和职工没有被集体合同制度所覆盖,各地区集体合同发展不平衡 。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孙宝树说:“各级工会必须用集体合同来保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不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障资金,促进劳动条件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