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违约,用人单位是否能够向毕业生收取违约金?对此问题,专业人士表示尚无相关法律进行约束,但学校方面认为,毕业生在违约时,应考虑其行为对学校名誉以及师弟师妹的影响
法治周末实习生 恽焓蕾 法治周末
随着毕业日子的临近,各大校园BBS(电子公告板)上对签约违约话题的讨论也越来越多,清华大学的水木清华BBS上甚至有人贴出了一篇《就业违约全攻略》,针对是否签订三方协议、是否办理户口等不同情况给予了相关对策。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学校会给每个毕业生发一份就业推荐表和一份格式化的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把就业推荐表交给单位,若接收单位有能力解决户口和接受档案,再由学校、接收单位、毕业生本人签订三方协议。但是大学生找工作时,一般都要同时找好多家单位,有时签了三方协议,还有更好的单位愿意接收,很多毕业生就想毁约,到更好的单位就业。
有高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原则上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每个毕业生只有一份,而且接收单位也不希望招来的员工未报到就跳槽。于是很多毕业生会与接收单位商定,先将推荐表和三方协议用人单位一联交用人单位收下待签,双方先签一份接收协议,或可称为“两方协议”,协议中列有毕业生违约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就业违约全攻略》说的就是毕业生如何应对各种情况下的违约事件。当然,这份攻略并非对所有人都有效。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小吴3月份为了“保底”和某地方商业银行签订了“接收协议”,协议规定,一旦违约,小吴要支付5000元违约金。对于该银行这种规定的合法合理性,小吴表示质疑。
“我很想知道如果我硬是不交会怎样?”小吴说。
对此,《就业违约全攻略》中说得明白:三方协议很可能就要不回来,这将会影响求职者与下一个公司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