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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签订劳动合同时 遇纠纷可找仲裁



 许先生:我在一家私人企业打工4年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近,我和公司因工资问题发生了劳动争议。公司负责人说,反正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想投诉也没有地方去。请问我和公司的劳动争议,劳动保障部门是否能受理?


  律师答复:《劳动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际中,仍有不少企业与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称为“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在处理这类争议时,首先应督促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分清双方当事人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按照补签的劳动合同和争议的具体情况及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责任大小,予以妥善处理。如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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